公主岭检察院落实“河长湖长+检察长”机制 “检察蓝”助力行洪安全
时间:2020-08-14 16:46:01
来源:魅力公主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最高检推行的“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要求,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与公主岭市水利局河湖长办公室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案件协作。目前,该机制初见成效,在我院的依法督促下,公主岭市水利局于8月7日依法强制拆除了小辽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一座违建桥梁,维护了小辽河的行洪安全。
该案是公主岭检察院在探索办理维护公共安全领域案件时依职权发现,经实地勘察,该处违建桥部分桥面陷于河道内,两侧护栏缺失,不仅对过往行人车辆通行造成安全隐患,且严重影响了行洪安全。
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保障小辽河行洪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院与水利部门进行充分磋商的基础上,向公主岭市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人行车安全和行洪安全。水利部门采纳建议,由水利局水行政监察大队对该违规建筑物依法强制拆除,我院派员参加并同步监督违建桥拆除工作。下一步,公主岭检察机关将与公主岭市水利局进一步完善“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该案是“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以来的一次有益探索,密切了检察机关与河长湖长制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为更好地服务保障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