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
时间:2020-06-29 17:11:39
来源:魅力公主岭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
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吉林省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吉环发(2019)3号)要求,结合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现就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内,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通告
二、本通告所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国二及以下标准(2016年4月1日前生产)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三、禁用区域:北至科贸大街,南至102线,东至岭东路,西至岭西八路。
四、在禁用区域内,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五、在禁用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