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融媒微电台 | 房屋纠纷(二)
时间:2020-06-06 10:34:54
来源:魅力公主岭
上周我们的节目开启了一个全新的话题房屋纠纷,关于老百姓买房卖房租房等系列问题,都会在我们这个话题内涉及到,上周的节目中,我们先后和大家介绍了关于商品房五证、预售合同的性质、预约和本约的区别,以及定金罚则、网签备案、阴阳合同、一房二卖等一系列问题,内容都是以案例的方式呈现,我们本期就要讲履约和违约了。
律师简介
薛健,吉林金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吉林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法律硕士,民商法方向。
电话及微信:18004448400
通常哪些情况会能构成违约?
什么情况下合同能解除?
什么叫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购房人损失都包括什么?
改变容积率是否属于违约?
如果是房子本身和合同约定的不一致,怎么处理?
不是新房,是二手房,卖房人有没有可能会编造一些情形,故意误导,导致违约呢?
房屋增值部分的损失也会赔偿吗?
房价上涨损失赔偿,如果房价下跌呢,怎么赔偿呢?
学区房而原来的住家有户口没有迁出,或者说逾期迁出户口的,这种情况属不属于违约?
法律上违约金的赔偿有上限么?
逾期办证,按照已付购房款的1%支付违约金么?
定金和违约金能一个案子中能同时主张吗?
交完定金,如果开发商不违约的情况下,定金就退不了了吗?
下周六8:00—9:00不见不散
播出时间:每周六8:00—9:00
播出频率:公主岭交通之声FM89.2
咨询热线:0434—627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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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感谢:
公主岭市法学会
公主岭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