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决定将自2017年11月以来在14个省区市联合开展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推广。
据介绍,道路交通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是指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以及调解组织、鉴定机构、保险机构协同工作,通过建立并利用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 平台,实现此类纠纷责任认定、理赔计算、调解、司法鉴定、法院诉讼、一键理赔等一体化处理,促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源头治理和公正高效便捷化解。
据了解,截至2020年4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54亿辆,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快速增长,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受案数量最多的民事案件类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