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
“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检测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确定并公示。各地要及时公布检测机构名单。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要求,适应吉林省疫情防控需要,切实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目标,截至目前,我省先后公布了十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名单,其中医疗机构19家,第三方机构9家。具体名单如下:
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19家)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北华大学附属医院
吉林市中心医院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二部
长春市儿童医院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吉林市人民医院
通化市中心医院
延吉市医院
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
农安县人民医院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
珲春市人民医院
延吉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长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珲春分中心
敦化市中医院
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第三方机构:(9家)
吉林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长春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吉林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长春佰圣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长春博奥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长春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长春吉卡医学检验实验室
吉林市阿麦客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白城申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以上名单按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名单顺序排序)
为做好重点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精准性,加强疫情溯源和监测,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商业经营场所、文化旅游场所、政务服务大厅等重点公共场所启动“人人有码、码上行动”健康信息码管理。(咨询热线:12342)
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抓紧申领“吉祥码”,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请主动亮码,接受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