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实行地方先行、中央奖补的学前教育阶段的政府资助项目和幼儿园资助、社会资助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政府资助项目对象为普惠性幼儿园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标准为农村(含县镇)每生每年1500元,城市每生每年2000元。
答:实行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的资助政策。免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资金由各级财政负担,小学每生每学年600元,初中800元。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按每年在校250天计算,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答:建立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助项目为主,地方政府、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每年生均2000元,资助面为在校生的20%;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免除学杂费标准为省首批900元,省重点700元,一般500元。
答:实行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为主体,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绿色通道”,地方政府、校内资助、社会资助等方式的资助政策体系。①中职免学费覆盖农村户籍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非涉农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助比例按照扣除农村(含县镇)和涉农专业学生之后的10%。②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符合国家办学标准的民办学校学生全部享受国家资助政策。③助学金覆盖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15%确定。④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⑤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超过2000元的部分,民办学校可以继续向学生收取,公办学校由同级财政补助。
答:实行奖、贷、助、补、减、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的资助政策体系。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12000元。②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0元,博士研究生30000元。③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3000元,硕士研究生6000元,博士研究生13000元。④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每人每年5000元。⑤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500元,省外院校1000元。⑥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答:学生资助实行申请、审批制度。符合资助的学生需要向就读的学校提出资助申请,由学校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确定。学生和家长可以向学校负责资助工作的教师以及各市(州)、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和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咨询。各地学生资助中心的资助热线电话在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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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无论子女在何地就读(包括户口迁出本村,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
答:按每生每学期1500元标准(春季、秋季学期各补助一次),以一卡通或一折通方式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答: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答:①支持职业院校招收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两后生”、退役士兵、青年农民等群体。②将贫困家庭农民全部纳入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培训范围。③对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进行实用技术培训。
答:对建档立卡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贫困人口和新毕业的“两后生”开展两年免费技工教育,进行“订单式”培养,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左右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