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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起,吉林省全面实施中小学网上教学

时间:2020-02-12 21:00:36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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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

各市(州)、县(市)区

教育行政部门

2月24日起全面启动实施

所属中小学校网上教学活动

各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

可按原定开学时间

于2月24日前

做好开展网上教学所有准备工作

并按照调整后的教学计划

启动实施网上教学活动


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整合适配的教育教学资源,通过互联网、电视、家庭电脑和智能终端等,有计划、有组织开展在线授课(听课)、资源点播和线上辅导、讨论、答疑等教育教学活动,最大限度实现学校春季学期延迟开学不停学、教学计划不缩水、教学标准不降低、教育教学活动覆盖全体学生。

基础教育阶段,推行“ 一校一策”,区分不同学段、年级、班级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网络教学方案和课程表,编制“居家学习”教学计划和评价方法,加强对初高中毕业年级学生的学习指导和考前辅导,提高中高考辅导、应试准备、政策信息传达等工作的时效性,督促学生完成相关作业。

幼儿园可通过APP、微信、QQ等方式,指导家长科学开展亲子活动,提供科学育儿知识辅导。

线上培训机构不得以网络教学名义 ,违规组织超纲、超期培训。

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分别通过在线直播课堂、网络点播教学、学生自主学习、电视视频学习、线上辅导答疑等方式开展网络教学。

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优先支持实时直播,组织本学期任课教师(特别是3月1日前有教学任务的教师),通过学校现有的网络教育平台对任课教师进行网上建课、授课、辅导答疑等培训。

坚持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总体不变,原则上按照教学日历,教师如期授课,学生如期上课。

延迟开学期间,各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要通过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开展在线教学和指导,任课教师要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在线直播投课、发放学习资料、开展网上交流与讨论、学习辅导答疑、布置课后作业等。任课教师要向学生提供课程大纲,方便学生线下自学,学生应通过学习平台完成学习任务,及时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交流,确保学习质量。

延迟开学期间

调整新学期实训教学计划

一律暂停组织包括

毕业实习、技能竞赛集训等在内的

所有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活动

一律暂停未经批准的

一切团体或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不组织、不参加人员密集的各类活动


调整实验课的安排

等待学生返校后

根据实际教学周数进行安排

可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

弥补延迟开学导致不足的学时

暂停举办各类校园招聘及宣介活动

禁止组织学生参加集中招聘活动

各高校要灵活开展就业指导服务

广泛采取网上招聘、线上面试

等方式完成双选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部署

2月15日前,各学校编制网上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2月17日前,对任课教师 开展线上网络教育资源使用培训,开展网上备课、适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计划安排;

2月21日前,完成学校网络资源平台应用测试,为2月24日全面实施网上教学活动奠定基础。

各地各学校在原计划的正式开学日之前,不得提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可安排一些疫情防护知识、心理健康辅导、寓教于乐等方面的网上学习内容。

实施网络教学后,各学校不得超课程标准、超教学大纲安排教学内容。

严禁网络教学工作流于形式,严禁对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商业广告进校园进网络空间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网上教学全面有效实施,覆盖全体学生。

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

教育教学工作方案

吉防办发〔2020〕36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保证我省春季学期学校延期开学期间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疫情防控为重、分析研判为先、分类施策为要”的工作要求,针对全国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统筹利用各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开放性、公益性网络教育平台,整合调集适配的教育教学资源,通过互联网、电视、家庭电脑和智能终端等,有计划、有组织开展在线授课(听课)、资源点播和线上辅导、讨论、答疑等教育教学活动,消减疫情对教学活动的影响,最大限度实现学校春季学期延迟开学不停学、教学计划不缩水、教学标准不降低,教育教学活动覆盖全体学生。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逐级推进。省教育厅负责网上教学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跟踪问效。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学校网上教学活动的统筹安排和具体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充分利用现有国家、省、市(州)和学校网络教学资源平台,做好本校网上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各地、各中小学校根据信息化基础条件和教师信息素养,针对不同学校、学段特点,综合考虑本地区疫情发展不同情况,制定差异化实施办法和措施,分学校、分学段灵活开展教学活动。各高校和职业学校按照“一校一案”要求,做好推迟开学引发的短期、中期和长期教学计划调整工作预案,合理调整理论课和实践课、必修课与选修课、全程课与短期课等教学内容的安排,优先做好毕业年级、特殊需求的教学安排,同时做好线上教学与开学后正常教学活动的衔接准备。

(三)精准实施,务求实效。各地、各学校需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快捷、易用、实用、普惠的要求,优先选用本地、本校应用成熟的网络教育平台开展网上教学工作。科学调整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切实有效组织教师开展网上备课、授课、答疑辅导、作业批改等,确保网上教学活动安全有序、务实高效。

(四)协同合作,资源共享。各地、各学校要加强与国家和省、市(州)教育资源平台、互联网教育企业的沟通协调与合作,鼓励各地、各高校建立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开展跨区跨校选课,最大限度发挥网络教育教学资源丰富的地区和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引导互联网教育企业向各地各校免费提供安全优质网络教育资源。


三、工作任务

(一)基础教育。

1.教学组织。各地要指导中小学校“一校一策”,区分不同学段、年级、班级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网络教学方案和课程表,编制“居家学习”教学计划和评价方法,特别是要加强对初、高中毕业年级学生的学习指导和考前辅导,提高中高考辅导、应试准备、政策信息传达等工作的实效性。在网络条件相对较差的个别农村,可指导学生收看中国教育电视台和省教育电视台等电视和网络媒体播出的有关课程和学习资源,督促学生完成相关作业。幼儿园可通过APP、微信、QQ等方式,指导家长科学开展亲子活动、提供科学育儿知识辅导。对于以县(市、区)统筹安排的网络课程,应至少提前3天将相关课表发放到所属学校。线上培训机构不得以网络教学名义,违规组织超纲、超前培训。

2.教学模式。(1)在线直播课堂。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开设直播课堂,教师集中授课,课后分校(分班)辅导。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名师工作室的优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2)网络点播教学。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市(州)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存量资源和积累的“一师一优课”资源,组织学生开展资源点播。(3)学生自主学习。由学校组织教师根据网上学习资源清单,结合本校实际,指导、推送给学生供自主学习。学校和家庭要加强自主学习方法指导,提高学习效果。(4)电视视频学习。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教育电视台,通过直播、点播等方式进行学习。(5)线上辅导答疑。各地各中小学在组织网络课堂学习的同时,可利用各类网络平台和“人人通”网络学习空间,组织教师进行在线辅导、答疑,并合理布置作业,严禁加重课业负担。(6)网络教研和教学指导。充分利用教育部“教研网”、“吉林教研”微信公众号、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研修网等平台,积极开展“网络教研”活动,完成新学期线上集体备课工作。各级教研员要加强对辖区中小学校、教师和学生在线学习活动的指导、跟踪、服务和监督,探索创新网络教学多样化有效形式,提高网络教学质量。有关网络教学计划指导意见将于近期另行发文。

3.教学资源。按照“用好国家资源、汇聚地方资源、优化内生资源”的总体思路,整合优质网络课程教学资源。吉林省电化教育馆牵头在吉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 jleduyun.cn)建立线上教育教学资源推荐共享专区,为全省广大中小学生提供网络学习空间基本服务,指导各地利用平台组织在线教育教学。(1)充分利用国家网络教学资源。中央电教馆提供国家中小学网络云课堂(www.eduyun.cn)、中国教育电视台通过电视频道播出有关课程(吉林教育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同步直播)、人民教育出版社开放“人教点读”数字教学资源库等。(2)统筹省内网络教学资源。梳理汇集历届省级“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省、市(州)级优课资源,协调征集长春市教育局、吉林市教育局和延边州教育局等优质网络教学资源。(3)鼓励各地开发开放本地网络教学资源。各地要积极发挥现有网络课程教学资源的作用,同时按程序逐步遴选一批微课等类型的优质资源,根据实际需要提供面向本地中小学生的网络教学服务。鼓励各地推荐分享线上优质教育资源,积极适度向全省开放。

(二)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

1.教学组织。各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合合规、精准有效、安全快捷”的原则,优先支持实时直播,优化已有合作平台课程,按需扩大合作平台范围、加大合作共建力度,为线上教学提供课程资源支撑。组织本学期任课教师(特别是3月1日前有教学任务的教师),通过学校现有的网络教育平台对任课教师进行网上建课、授课、辅导答疑等培训。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应为网上教学和相关培训做好必要的技术准备和技术支持。确保线上直播授课、同步课堂、自主学习、考核评价等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2.开展线上理论教学。坚持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总体不变,原则上按照教学日历,教师如期授课,学生如期上课。延迟开学期间,各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要通过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开展在线教学和指导,任课教师要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在线直播授课、发放学习资料、开展网上交流与讨论、学习辅导答疑、布置课后作业等。任课教师要向学生提供课程大纲,方便学生线下自学。学生应通过学习平台完成学习任务,及时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交流,确保学习质量。任课教师要以教研室、课程组为单位,通过微信群等适当方式开展教学研讨,组织集体备课,做好网络教学课程设计。各高等学校教务部门要利用线上教学平台督导教学运行,强化检查指导,真实核定学生成绩和教师工作量。鼓励省内各高校面向其他高校开放建设基础好、水平高的网络课程,共享优质资源,支持同层次同类型高校建立跨校选课学分互认机制。对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的学生,各高校要选择适当方式进行授课,开展学业指导。

3.调整实践教学安排。延迟开学期间,调整新学期实训教学计划,一律暂停组织包括毕业实习、技能竞赛集训等在内的所有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活动;一律暂停未经批准的一切团体或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人员密集的各类活动。调整实验课的安排,等待学生返校后,根据实际教学周数进行安排,可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弥补延迟开学导致不足的学时。有条件的高校,可利用国家级、省级、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实践教学。要及时调整新学期实践教学计划,校外实习实训活动开展时间,依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统一部署另行通知。对目前已在外实习、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要采取自愿原则,协调实习单位、学生家长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要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4.科学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延迟开学期间,教师要安排好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提出任务要求,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指导,要求学生按照要求,开展查阅文献、准备开题报告等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工作。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可视疫情防控形势,充分利用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方式进行,确保毕业学生不因疫情影响毕业。研究生导师要及时掌握所指导的研究生状况,加强联络和指导,根据需要提供帮助。确保应届毕业学生不因疫情影响正常毕业, 并完成学历注册。

5.做好高职扩招学生教学组织。要扎实做好高职扩招录取学生的稳定和教学指导。各高职学校要研究制定管用的措施办法,稳定录取学生,确保生源不流失。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各种方式与录取学生建立在线联系。组织高职扩招学生同步通过学校确定的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教学或自学,主要以思想政治课和通识课为主。在正式开学前,一律停止面授和现场考试等集中性活动。

6.就业指导与服务。暂停举办各类校园招聘及宣介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集中招聘活动,禁止高校赴省外开发就业市场(恢复时间另行通知)。高校就业指导部门要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灵活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及时通过各类人力资源信息平台、学校就业网站、微信平台等发布或推送供需信息,广泛采取网上招聘、线上面试等方式完成双选。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引导和鼓励毕业生省内就业创业。要主动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以优质的服务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保障。


四、工作步骤

(一)网络教学资源整合发布及实施准备(2月15日前)。

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和网络教育平台建设方完成网络教学资源平台的信息整合与发布工作;各地、各学校成立网上教学活动组织领导机构,编制网上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做好自有自建自选网络教学平台线上教学活动安排部署。

(二)教师网上培训与备课(2月17日前)。

各地、各学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任课教师开展线上网络教育资源使用培训。以学校为单位,通过组建教研室微信工作群、QQ群等方式,开展网上备课。适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计划安排,进一步修订完善网上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三)学校网络资源平台应用测试(2月21日前)。

各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和教师代表开展相关教学平台测试工作,利用各种线上会议系统、即时通信工具对任课教师、辅导员和学生开展应用培训,为全面实施网上教学活动奠定基础。

(四)学校网络教育教学组织实施(2月24日后)。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原则上于2月24日起全面启动实施所属中小学校网上教学活动;各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可按原定开学时间,于2月24日前做好开展网上教学所有准备工作,并按照调整后的教学计划启动实施网上教学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我省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工作,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成立由教学管理专家、网络资源建设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工作组,研究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方面的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各地、各学校成立网络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做好本地本校细化实施工作方案并及时做好方案解读,统筹负责教学计划编制和教学内容安排,健全相关配套措施,指导学校、教师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并根据教学实效对相关教学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二)强化培训指导。加强对一线教师的网上教学指导,按需开展多批次远程培训,为教师开展高质量的网上教学提供支持服务,切实让教师掌握网络教学的技术要求和基本规律,提高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实效。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学指导部门、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教师发展中心等要紧贴教师需求,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与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互联网教育企业、教材出版社的沟通协调,全力做好网络教学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鼓励各互联网教育企业同步做好相关平台的资源更新和教学应用支撑工作。

(四)强化家校共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家校联系、密切合作。各学校要分班级指定专人及时向家长介绍疫情防控期间网络教学安排,引导家长积极配合,提前做好网络教学准备,督促学生按时参加网络教学、按时完成网上作业。要引导家长与学生共同制定假期活动计划,让学生保持良好作息习惯,适当进行体育锻炼、适当开展劳动教育,控制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防止沉溺网络和电子游戏。

(五)强化质量监控。各学校要切实做好网络课程内容监管和质量保障。教师直播或录制的课程以及网络课程的选用,由各学校负责审核,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加强网上教学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大作业考核检查、在线学习督导和课程教学质量监控。

各地、各学校在原计划的正式开学日之前,不得提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可安排一些疫情防护知识、心理健康辅导、寓教于乐等方面的网上学习内容,确保学生度过愉快的假期。实施网络教学后,各学校不得超课程标准、超教学大纲安排教学内容。严禁网络教学工作流于形式,严禁对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借线上学业指导等搭售其它商品和服务,严禁商业广告进校园进网络空间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网上教学工作全面有效实施,确保教师网上授课活动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2月15日前,各市(州)教育局将中小学网上教学实施方案(加盖公章PDF文件)报省教育厅基教处,职业教育网上教学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各本科高校、高职院校网上教学实施方案于2月21日前分别报省教育厅高教处、职成处。各相关高校研究生网上教学方案于2月21日前报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省学位办)。


六、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1.基础教育处 

杨 锐 0431-88905319

2.省电化教育馆 

王 喆 0431-85350098

3.省教学研究室

邹文武 0431-88170169

4.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申守权 0431-82729653

5.高等教育处 崔春雨 

0431-82729067

6.科研产业处(省学位办)

闻 博 0431-88905368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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