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吉林省确定建立“五级书记抓防控”机制
时间:2020-01-30 21:20:35
来源:魅力公主岭
1月29日召开的吉林省委常委会议暨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党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确定建立“五级书记抓防控”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一线。
《吉林省五级书记抓疫情防控责任制》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省委书记、市(州)委书记、县(市、区)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五级书记疫情防控责任,做到了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坚定而有序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要求,省委书记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全面部署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构建全省疫情防控领导指挥体系,形成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有力有序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调动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党建引领作用,让党旗在吉林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清醒把握、综合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形势,提高全省防控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确保吉林一方平安。
市(州)委书记要全面落实省委的各项防控部署,确保本地区的防控阻击战取得全面胜利;对全市(州)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建立并压实各级党组织的属地责任和包保责任;科学设计防控措施,严格做到“七个到位”;落实防控领导小组双组长制,切实发挥市(州)委书记的表率带头作用;统筹处理好辖区与省内其他地区防控工作的关系;负责调度、督导本辖区内的防控工作;在集中防控的同时,确保本地区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县(市、区)委书记要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组织建立群防群治网络,有效构筑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组织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全力组织感染患者的救治,建立集中转运工作机制;组织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给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
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在县(市、区)委的统一指挥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加强乡镇(街道)党组织对辖区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调派人员力量,责任到人、联系到户;聚焦排查工作重点,及时启动集中转运工作机制;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整合当地卫生医疗资源;组织开展防控知识宣传;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全面把握疫情防控策略,织密防控网底,把各项防控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吸纳广大村民、居民共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与公安、卫生健康干部一道,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把握关键阶段重点任务,实行村(社区)防疫“六步工作法”;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执行严格的报告制度;进一步发挥驻村第一书记与驻村工作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