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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来了!吉林省约11081平方公里被划入!

时间:2020-01-02 15:34:42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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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公布《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

按照方案确定的试验目标。2022—2025年,试验区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基本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试验区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充分释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


此次确定的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共11个,吉林长吉接合片区位列其中,其试验范围包括:长春市九台区、双阳区、长春新区、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市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面积约11081平方公里。
试验重点
一是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
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三是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
四是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
五是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
政策保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凝聚改革合力、加强政策协同,为试验区改革提供有力有效的激励性政策保障。
(一)实行改革授权。有关部门要针对涉及突破现有制度规定的重点改革事项,如允许符合条件的试验区开展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各类产权抵押担保融资等,通过有效路径和程序进行授权,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允许并深度指导试验区进行改革探索。
(二)加强财力保障。有关部门要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设立城乡融合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级人民政府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等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分担试验区改革的前期成本。试验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支持试验区发展。
(三)加强金融支持。有关部门要优先支持试验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发行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企业债券等公司信用类债券;利用城乡融合发展基金,重点引导社会资本培育一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有关金融机构要根据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试验区内符合条件企业的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和力度,支持整体打包立项的城乡联动建设项目融资。
(四)加强政策集成。有关部门要在试验区开展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民营企业下乡发展试点等;支持客流有需求、财力能支撑的试验区利用既有铁路资源开行市域(郊)列车,实施市域(郊)铁路新建项目;支持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村镇银行设立、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特岗计划”实施等。试验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在申报以上试点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等时,要优先支持试验区;在分配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要倾斜支持试验区。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

浙江嘉湖片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山东济青局部片区、河南许昌、江西鹰潭、四川成都西部片区、重庆西部片区、陕西西咸接合片区、吉林长吉接合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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