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维护河湖流域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吉林省总河长2019年1号令要求,我市将于7月6日起至7月中旬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对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在整治行动中,300余名工作人员、10余台专业车辆赶赴开现场开展清除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累计对朝阳坡镇4户,南崴子街道42户,十屋镇2户,二十家子2户,共计50户违章建筑予以集中拆除。
在违建拆除现场,执法人员当场宣读强制拆除理由和法律依据。
记者了解到,在违法建筑拆除后,一并清除建筑垃圾,搞好生态绿化,逐步恢复生态环境,使岭城的生活环境更加清新和美丽。
黄 婉 董林族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