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市区道路交通安全,通行顺畅,现对南环城街与解放路交汇处至南环城街与岭东路交汇处;通钢路与公主大街交汇处至通钢路与国文大街交汇处,设立禁止停车标志。请广大驾驶人按照标志标线停车,对在标线外停车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公主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自2024年6月10日起,对上述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具体位置如下:
1、南环城街:
解放路至岭东路路段,道路两侧大中型货车禁停。
2、 通钢路:
公主大街至国文大街路段,道路两侧大中型货车禁停。
公主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