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贫困人口基本常识
一、贫困户评定、退出标准
2019年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3750元)标准即可申请贫困户。
2019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国家贫困线标准,且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即可退出。
人均年纯收入=(家庭总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人口数
二、申请贫困户程序
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村民代表评议、票决→村级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示
三、贫困人口退出程序
村“两委”提名→入户核实→贫困户确认→村级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告→签字确认→备案销号
市脱贫办咨询电话:0434—6232788
第二部分:扶贫政策
一、安全饮水扶贫政策
饮水不安全的贫困户,可申请安装自来水、打井或净水设备。
水利局咨询电话:0434—6201500
二、危房改造扶贫政策
凡是符合住建部门认定的C、D级危房,均可享受政府补助。D级危房重建后可获得补助金额33000元(市住建局补助25000元,市脱贫办补助8000元),C级危房维修后可获得补助金额5000元。
市住建局咨询电话:0434—6215024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续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贫困人员需准备以上手续,到村委会填写《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审批表》办理参保。
市社保局咨询电话:0434—6213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