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废城市?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
2019年4月30日,生态环境部公布11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11个试点城市为: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主城区)、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盘锦市、青海省西宁市。
同时,将河北雄安新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福建省光泽县、江西省瑞金市作为特例,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一并推动。
无废城市主要任务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
二是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
三是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
四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五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
六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
无废城市建设意义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和推动“无废社会”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