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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融媒微电台 | 借名买房、预售查封

时间:2021-07-01 09:49:56 来源:魅力公主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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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89.2

上周我们讲到了小区内构筑物侵权以及同居期间救助义务的问题,这周打算和听众朋友们聊一聊关于借名买房、预售查封的问题。

律师简介

薛健,吉林金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吉林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法律硕士,民商法方向。

电话及微信:18004448400

Q&A

(一)案例1:

2011年原告刘瑛购买1层商铺一套,刘瑛依约支付全部购房款。刘瑛与弟弟刘杰达成协议:刘瑛因需购买二套房,限于限购政策,现将自己名下的两套商业铺面过户给刘杰。无论何时何地,刘瑛若要收回此商铺,刘杰都应无任何条件到房管局过户给刘瑛,过户费用刘瑛承担。2014年刘瑛与刘杰签订《存量商铺买卖协议》,约定刘瑛以32.3万及27.5万将上述两商铺售予刘杰。2014年刘瑛将商铺产权过户至刘杰名下,刘杰并未支付对应价款。2018年武隆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查封上述商铺。刘瑛提出书面异议。

(二)案例2:

原告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是自然人魏某。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2012年农行作为贷款人与借款人魏某、保证人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魏某向农行借款106万元,抵押物为涉案房产,房地产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2年,魏某支付了购房款2152881元。2013年原告向魏某交付房屋。魏某进行了装修。而涉案房屋至今没有转移登记至魏某名下。2017年,农行以魏某未依约还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播出时间:8:00—9:00

播出频率:FM89.2

咨询热线:627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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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感谢:

公主岭市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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