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水利局关于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的通知
时间:2021-01-14 14:48:39
来源:魅力公主岭
各取用水单位(户):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我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规范取水行为,依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第34号令)等规定,现就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和范围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未申办取水许可证或有证到期未延续的用水单位(户)。
二、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
从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申办地点在公主岭市政务大厅水利窗口,或联系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取水许可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加盖公章);
(二)取水单位(户)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及评审意见;
(四)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承诺书;
(五)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或备案材料;
(六)取水工程(井)试运行报告及计量设施的安装照片;
(七)对原有取水许可证已到期的,提交许可证(正副本)及原批复文件、并填写延续取水申请表;
(八)水资源费缴纳情况说明及凭证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凡是直接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按本通知要求依法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逾期未提交申请或未按规定办理的,我局将依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立案查处。对多次督促不办、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省水利厅和省公安厅“雷霆护水”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封关闭其取水井或拆除取水设施,并处以罚款,构成窃水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三)各取用水单位(户)要从全市严重缺水、必须依法取水、节约用水,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维护健康取用水秩序,以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与保障安全供用水大局出发,切实做好各自工作,我们将竭诚做好指导服务。
联系人:耿福春 联系电话:13504356815
苗景香 联系电话:13504444788
公主岭市水利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