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融媒微电台 | 劝酒、劝架
时间:2021-01-08 11:14:29
来源:魅力公主岭
在上周的节目中,薛律师和大家讲到了一个关于在走廊内安装摄像头是否侵犯邻居隐私的问题,今天咱们讲两个现实当中非常常见的场景,喝酒和劝架。
薛健,吉林金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吉林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法律硕士,民商法方向。
电话及微信:18004448400
(一)案例1:
原告是一对父母,子女姓曾,被告于某、李某、张某与曾某是网友。被告三人与曾某相约到某酒吧喝酒,曾某因失恋情绪低落,反复诉说自己的苦闷,导致于某对此感到烦躁,于是将其推入盘龙江中,李某没有阻止被告于某,当李某发现曾某不会游泳时,便跳入江中将曾某救起。凌晨零点20分左右,曾某再次落水,李某又跳入江中,拉住曾某想将其救上岸。最终,施救人员仅能将李某、于某救上案,曾某沉入水中。原告父母将当天陪曾某喝酒的另外三个人都告上了法庭,认为三人存在过错,要求三被告连带向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48万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二)案例2:
2017年12月的某一天,朱某看到肖某与陈某在篮球场旁边的竹林里打架,肖某占上风,朱某与邓某见状起身劝架,但没想到,这时候肖某转身开始打了朱某,并与朱某相互拉扯。期间,朱某头朝地向右前方倒在地上,随后朱某死亡。经鉴定:“朱某系升主动脉夹层动脉瘤形成,破裂、出血致心包堵塞死亡。情绪激动和轻微外伤是动脉瘤破裂的诱因。法院查明,朱某身故前患有高血压、冠心病,一直在吃降压药和救心丸等。此事发生后,朱某亲属将被告肖某告上法庭,要求肖某及监护人赔偿原告各种费用合计70万余元,同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播出时间:8:00—9:00
播出频率:FM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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