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广播电视台
  • 客户端下载

公主岭市“消费有好礼 购物双十一”促消费活动公告

时间:2020-11-10 10:06:43 来源:魅力公主岭

分享到:

 为进一步促进消费市场繁荣复苏,有效对冲疫情影响,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惠及岭城百姓,公主岭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所有在岭人员(含域外来岭人员)发放第四轮总值为63.82万元的电子消费券,在域内实施,具体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11日-11月15日

 二、活动范围:

 限上大型商贸企业(个体), 个转企企业 。

 三、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共计投放8034张消费券,采取线上抽取消费券,线下实体店消费的形式。

 四、活动规则:

 在岭人员可通过微信关注“公主岭市商务局”公众号,点击优惠券,进入幸运大转盘首页,在3个品类里进行选择(只能选择1个品类,直到该品类消费券使用后才可抽取下一个品类消费券),点击去抽奖,弹出幸运大转盘,点击抽奖之后进行领取,输入姓名、手机号、验证码(前期已参与者不需要验证),即可领取成功。成功领到消费券后,消费券在线下付款时使用,抵扣同等面额的消费。

 11月11日消费券奖池首次开放,6时开始抽取消费券,消费券领完为止,领取的消费券当天有效,未消费完的消费券当天24时返回奖池,次日6时继续抽取,11月16日零时奖池关闭,消费券领完为止,未消费的消费券作废。

 五、使用方式:

 所有消费券使用均限定使用门槛[消费金额至少为消费券金额3倍以上(含3倍)。例如:1000元消费券的使用条件为消费达到3000元以上(含3000元),否则不能使用]。消费券发放后即时生效,过期的消费券失效,消费券金额滚入消费券资金池。消费者可在“我的消费券”查看电子消费券,按消费券类别(家电、百货、餐饮类)到指定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手机电子消费券,选择使用消费券,商家在后台扫描消费者电子消费券二维码,电子消费券在指定消费场所十足抵用,不可以进行转让或叠加使用,每笔交易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的使用不影响同时享受商家的其他优惠活动。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公主岭市商务局。

 技术咨询电话:

 13739269645

 消费券活动咨询电话:

 13504740620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