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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融媒微电台 | 侵权纠纷(一)

时间:2020-10-30 15:35:51 来源:魅力公主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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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几周的节目中,薛律师和大家讲到了关于保险纠纷的相关的内容,涉及了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的多个方面。在结束了上一个话题保险合同纠纷后,本期又要想和大家讲讲侵权责任法。大家都知道,现行有效的侵权责任法,到了明年就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了。现行侵权法中的绝大多数内容都是被直接吸收到民法典中,所以从结构上讲没有特别大的变化。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侵权法本身有它自己的一套认定体系。很多学过法律的朋友可能听说过,就是16各字,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如果四个条件具备,那么就构成侵权需要赔偿,而如果有一两个条件不满足,那就不构成侵权,不需要赔偿。像我们平时经常遇到的动手打人、开车撞人,这就是典型的民事侵权。

律师简介:

薛健,吉林金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吉林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法律硕士,民商法方向。电话及微信:18004448400



Q&A
权威解答
Q1

什么情况下朋友圈泄愤,是属于侵权的行为?

发什么内容,就属于侵权了呢?

侵权后一般会怎么判令?

Q2

怎样判断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信息是否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什么才算是主观恶意呢?

侮辱与诽谤的最大区别是什么?

播出时间:每周六8:009:00

播出频率:公主岭交通之声FM89.2

咨询热线:04346273329

收听方式:下载蜻蜓FM,搜索公主岭交通之声即可收听和回放;搜索订阅号公主岭市融媒体中心,点击相应链接即可回听;下载魅力公主岭手机APP,点击相应链接即可回听。

特别感谢

公主岭市法学会

公主岭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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