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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境外返(来)岭人员集中隔离期间及确诊后相关费用分担机制的通告

时间:2020-03-20 22:33:08 来源:魅力公主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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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境外返()岭人员集中隔离期间

及确诊后相关费用分担机制的通告

公防指[2020]51号

 

为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境外返回人员集中隔离期间及确诊后相关费用分担机制的公告》(第7号),现就公主岭市境外返(来)岭人员集中隔离期间及确诊后相关费用分担机制通告如下:

一、集中隔离期间的食宿费用。

境外返(来)岭人员集中隔离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对确有困难人群,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认定符合条件者,可酌情减免费用。

宿费标准:集中隔离人员每间每日120.00元。

餐费标准:餐费每人每日50.00元。

二、境外返(来)岭人员确诊后的医疗费用。

(一)对于参保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二)对于未参保人员,医疗机构应当先救治后收费,确保应收尽收,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

(三)对于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商业保险公司应按合同及时支付。

(四)对于困难人群,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

(五)留院观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按照规定予以支付。

三、集中隔离期间的人员转运、核酸检测、肺部CT检查、化验室检查等费用。

由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安排免费转运,免费开展核酸检测和相关检查。

四、境外返(来)岭人员若有虚报信息,隐瞒病情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征信系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本通告自2020年3月21日0时起施行。

 

 

公主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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