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境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高发态势,为有效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维护我市正常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返(来)岭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境外返(来)岭人员,无论是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如实申报健康登记,同时拨打0434-6262320向市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检验检疫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参加了公主岭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境外返(来)岭人员,在回国过程中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医保规定,报销后实施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三、对未参加公主岭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境外返(来)岭人员,在回国过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承担。参加商业保险的人员,可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四、对境外返(来)岭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返(来)岭人员,请及时拨打24小时举报电话(0434—6262320),举报信息一经查实,将给予2000元奖励。
以上内容如吉林省有相关规定,按省里规定执行。
公主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