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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融媒微电台丨疫情过后工资待遇问题及劳动关系认定

时间:2020-03-07 21:26:30 来源:魅力公主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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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相信随着新增病例的持续减少,很多企业都已经开始复工了。上一期节目中,我们讲了在疫情过后,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应对方案,包括对外的合同风险以及对内的管理风险。那么本期,我们再站在劳动者的角度,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有03年非典过后类似案件的裁判精神,讲一讲疫情过后,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以及处理办法,所以不管您是在单位从事与人力资源工作的HR,还是想要维护合法权益的劳动者,相信本期节目的很多内容,您会用得上。

我们今天的节目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是关于疫情期间,工资待遇方面内容;第二部分我们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讲一讲,劳动关系的认定;第三部分涉及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这是一个很常见但很容易违法的点;最后一个问题我们讲讲非全日制用工。


律师简介

薛健,吉林金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吉林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法律硕士,民商法方向。

电话及微信:18004448400


Q
情期间,工资待遇的问题。很多员工家都是外地的,如果是因为隔离没有解除回不来怎么办?员工是从异地返岗后,需要隔离的呢?这个工资标准如何计算?

Q
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如果我们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那我们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合同试用期问题?


Q
什么叫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需要怎么证明?

如果说女员工,在怀孕期间被发现有这些问题,还能辞退吗?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非全日制用工超出的那部分,单位是应该给加班费,还是应该给双倍工资?有一些特殊工种他不定时工作制,他们的工资标准怎么计算。

下周六8:00—9:00不见不散

《律师说法》栏目

播出时间:每周六8:00—9:00

播出频率:公主岭交通之声FM89.2

咨询热线:0434—6273329

收听方式:下载蜻蜓FM,搜索公主岭交通之声即可收听和回放;搜索订阅号公主岭市融媒体中心,点击相应链接即可回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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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感谢:
公主岭市法学会 
公主岭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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