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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0-02-21 17:33:19 来源:魅力公主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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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复工复产

工作的通告

公防指[2020]3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尽快恢复全市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现就有关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进一步放开企业复工复产的限制,除少数特殊行业外,支持和鼓励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积极复工复产。

二、鼓励工业企业尽早尽快全面复工复产。

三、服务类企业和市场经营性主体恢复营业安排如下:

1.人员聚集的经营性场所暂不开放经营。其中包括健身中心、影剧院、KTV、洗浴、网吧、棋牌室、茶馆、个体诊所、各类培训机构等经营场所。

2.其他类企业和经营主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可以恢复对外营业。

四、各类企业和经营主体复工复产或恢复营业必须到属地或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工复产或开业。

五、属地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乡镇(含涉农街道)负责受理本区域内各类企业和经营主体的备案申请,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申请对象应随时允许复工和营业。

六、城区内企业和经营主体(不含农业科技园区和岭东工业集中区所管范围)分别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行业主管部门的确定具体按照以下标准:1.有许可的,许可证发放单位即为行管部门,由发放许可证的部门负责备案工作。2.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行业管理部门的,由既定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备案工作。3.未涉及许可证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市场经营主体,限上规上商贸企业(含大个体),由市商务局负责备案工作;限下规下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备案工作。

七、各企业及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准备报审工作的通知》(公防发【2020】24号)的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和开业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并及时申请备案。符合要求后,各属地或行管部门立即予以备案。

八、复工复产和恢复营业的企业或市场经营主体,要自觉做好生产经营期间的日常防控工作,确保按标准操作,按要求落实。

九、各属地要不定期对复工复产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的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十、各行管部门对自己备案的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要及时进行排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对全市范围内本领域的防控情况也要进行抽查检查,协助属地解决各类问题。

十一、没有主动备案、私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由各属地(城区由行管部门)进行检查和处理,可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关闭。不接受属地处理的移交行管部门依法依规从快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规上、限上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由行业管理部门每天负责调度汇总,上报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公主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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