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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决议

时间:2020-01-17 16:46:41 来源:吉林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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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6日吉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景俊海省长代表省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总结了2019年工作,提出了2020年工作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完全符合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聚焦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要求,积极顺应全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全力攻坚,创新实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胜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加快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而努力奋斗!

吉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

关于吉林省2019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0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年1月16日吉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吉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吉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吉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

吉林省2019年预算

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


2020年1月16日吉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吉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吉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预算。

吉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

关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6日吉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金振吉常务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吉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6日吉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徐家新院长所作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服务保障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而努力奋斗!

吉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6日吉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尹伊君代检察长所作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人民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而努力奋斗!

体制改革,努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服务保障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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