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来,全省金融系统着力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丰富农村金融产品,激活农村要素市场,强化农村金融风险防控,努力破解金融资源配置扭曲的体制机制障碍,取得了积极成效,实现了金融与“三农”互促共进的良性格局,农村金融呈现“三超一降四突破”特点,
其中“三超”是: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5502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27.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2019年上半年,全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20.19亿元,同比增长46.2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88.6亿元,其中支农支小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76.9%,大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一降”是:全省农合系统共清收不良贷款38.39亿元,压降同业投资风险181.49亿元,风险得到有效缓释。
“四突破”包括:长吉接合片区成为东三省唯一的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20亿元东北地区首单扶贫票据;布放信用报告自助查询设备165台,吉林省成为东三省首个实现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均可自助查询的省份;支持涉农金融主体吉林银行取得B类主承销商资格,填补了吉林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债券承销资格的空白。有效保障了粮食总产量、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历史高位,新改建“四好农村公路”1590公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22万户,贫困发生率降至0.07%,农业农村发展潜力充分激发,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活力更加充沛。我省构建三支柱一市场农村新型普惠融资服务体系经验得到了克强总理等国家领导积极肯定,吉林经验全国推广。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首创“三支柱一市场”融资服务体系。成立了省级农村金融服务公司和物权融资服务公司,铺设了2000余个村级金融服务站,启动了农村信用信息动态化采集与应用工作,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建立省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
二是推进农村土地金融改革。创新了以土地流转预期收益为保证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实施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共计发放贷款30多亿元。组建了土地资产管理机构,推进了7个村屯整村土地股权化流转,1200多农户成为土地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东及员工。
三是探索财政支农金融化运作。财政部门整合了40亿元财政性资金组建政策性信贷担保公司、涉农引导基金等平台,统筹安排了近10亿元财政性资金用于涉农信贷周转、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及保险提标扩面。
四是健全多元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推动组建亿联银行和九银金融租赁公司,推动10家农信社改制成为农商行,新设8家村镇银行,实现县域全覆盖。将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置于农村金融渠道铺设、客户发现、信用建设、风险防控等各项业务的突出位置,农村电子化金融终端服务覆盖率达到97.7%。
五是创新普惠金融产品。推动金融机构运用信用、抵押、担保、保险等手段研发多元支农产品。四年来累计推出近80款涉农金融产品。
六是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全省贫困地区贷款余额1428.9亿元,比年初增加30.1亿元,新增产业精准扶贫2019年前10个月投放40.4亿元,完成年初产业精准扶贫信贷计划161%。
2020年,我们面临着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三重收官检验,也迎来了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和一个十年纪元的历史交汇,我们将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点战略安排,找差距,拓思路,强举措,抓落实,在触达、集成、亮点、化险四个方面抓深抓细,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一是抓触达,做实“三支柱一市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将继续推动标准化基础金融服务站铺设,2020年末,力争总量达到3000个,打造金融服务站示范点50个。积极推动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模式加快向参地、林权、草场权、养殖水面和设施农业、家庭农场等领域延伸产品服务。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公司要加快建设进度,上半年要实现业务的全流程运营,搭建全省线下线上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网络。
二是抓集成,做优金融支农政策措施协同机制。将切实做好《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引导全社会资源参与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推动各部门横向纵向力量联动,形成助推乡村振兴的同频合力。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细化业务边界,有效服务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和薄弱环节;引导大型商业银行提升涉农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引导农村中小银行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推动设立总规模3亿元的“三支柱一市场”普惠融资服务体系引导基金,加快建立财政与金融的配合联动机制,用足用好风险补偿基金、购买保险服务、发展政策性担保等政策手段,推进金融机构提高对涉农贷款、精准扶贫贷款不良容忍度程度,按照竞争中性原则,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农村各类所有制企业。加大险资入吉工程推进力度,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
三是抓亮点,释放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效能。将依托村级基础金融服务站采集的涉农融资信息,集中编制农村金融融资价格指数,为农村经济金融政策调整提供先行信号,平抑农村融资价格,促进农村融资价格回归合理区间。深入推进吉林省农村金融改革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增强科技赋能,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生物识别等新兴技术,改进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拓宽抵质押品范围,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积极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和生产周期,满足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建立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效果监测评价反馈体系,完善涉农信贷、证券、保险等产品服务多维度调度机制,提高改革试验的系统性和均衡性。
四是抓化险,不断助力农村金融市场稳健发展。将综合运用机构自筹、省市县财政配资、争取国家支持等三种渠道筹资改制资金,探索引进战略投资者、国有银行或优质城商行农商行兼并、高风险机构重组等多种形式推动县域法人改革,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风险处置维稳责任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把握强化市场纪律、防范道德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之间的平衡。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大力整治互联网金融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