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滞留长春市区农民返乡春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解决好公主岭市区农民返乡春耕种地问题,确保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两不误,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返乡条件
(一)居住在封控区内的农民所在楼栋近7日无新发病例,且其不属于密接、次密接人员,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当日抗原检测阴性。
(二)居住在管控区内的农民,不属于密接、次密接人员,近7日内居家隔离,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当日抗原检测阴性。
(三)居住在防范区内的农民,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当日抗原检测阴性。
(四)在企业、工地等闭环管理的农民,所在企业、工地等7日内未发生过疫情,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当日抗原检测阴性。
二、返乡时间
2022年4月6日—8日。
三、信息发布
(一)设立咨询电话:6215515;
(二)各乡镇、街道、社区通过微信群、新媒体、社区通知等形式,向市区农民发布返乡政策。
四、办理程序
(一)4月6日—8日,暂住在公主岭市区的农民,向属地村委会、暂住社区提出申请办理回乡。
1.通过电话向属地村委会提出回乡种地申请,明确自驾回乡或家人、亲属接回。
2.村委会审核申请人耕种情况。需要接回的,按疫情防控要求,需审核接回人。
3.村委会审核同意后,开具《公主岭市区农民返乡回村证明》(简称《回村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以电子版的形式传给申请人。
4.返乡农民通过电话向所在社区提出返乡申请,并出具《回村证明》,社区根据农民返乡条件审核后,社区填写《公主岭市区农民返乡登记表》(简称《登记表》)。
5.需要接回的,接回人需到村里领取《回村证明》。
(二)农民离开居住地或工作地之前,各社区负责将《登记表》发给农民,农民返乡后,第一时间把《登记表》交回村里,村委会主任在《登记表》“接收”栏中签字并留存。
(三)自驾回乡的农民持《登记表》,即可在域内各卡口通行;需要接回的农民,来迎接的人持接回农民的《回村证明》即可在域内各卡口通行。所有证件限当日有效。
(四)各卡口见《登记表》或《回村证明》必须放行,返乡农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目的地,坚持从离开地到目的地两点一线,不许去往异地,不许中途滞留。
(五)返乡农民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规定,交由公安处理。
五、返乡管控
(一)农民返乡后,由属地政府组织在第1、4、7天分别做核酸检测,出现阳性结果立即逐级报告。
(二)所有返乡农民,须7日健康监测,实行严格闭环管理,在固定范围点对点从事农业生产相关活动,不串门、不串村,不得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三)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压紧压实镇村屯三级包保责任,把返乡农民常态化疫情防控抓细抓实抓到位。
乡镇与乡镇之间需要返乡的农民,参照此方案执行。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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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