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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公主岭医保办事指南

时间:2022-03-24 09:28:01 来源:魅力公主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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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省、长春市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对部分医保业务经办流程进行调整,采取网上办理、延长有效时限、简化办事流程、容缺办理等方式,为参保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医保服务。现将公主岭市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相关业务、就医事宜告知如下:


一、业务指南


(一)对公业务

1、职工增减变更

参保单位可通过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wt.hs.ybj.jl.gov.cn:18443/

hallEnter/#/unitLogin)进行人员增减变更。急需办理窗口业务的,可将手续发送至邮箱(gzlybjbzjk@163.com)由医保工作人员容缺处理,待复工复产后将纸质申请材料补交医保窗口存档。参保单位3月份人员增减变更时限由2022年3月20日延长至2022年3月24日。

2、单位缴费

单位缴费业务可通过吉林省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吉林省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正常参保状态下连续未中断缴费的参保职工,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及时缴纳医保费用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中断费用可在复工复产后及时补缴。

3、缴费基数审核

2022年度缴费基数审核截止时间由3月20日延期至4月18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3月29日起,未完成缴费基数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可按原基数核定并打印4月份《吉林省医疗保险费核定通知单》。

(二)个体业务

1、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疫情期间,个人有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业务,可将身份证照片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gzlybjbzjk@163.com),由医保工作人员集中处理。

2、个体缴费

城乡居民、新生儿、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业务可通过“吉事办”微信小程序中“社保医保缴费”功能在线办理。

(三)待遇审核业务

1、异地就医备案

公主岭市参保人员可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根据提示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也可在就医地医保定点机构个人先行垫付,治疗出院且我市复工复产后到大厅报销。公主岭市2021年异地医疗费用最后申报期限暂由原2022年3月31日延期到2022年5月3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全力保证异地患者救治,推进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对异地就医患者要先救治后结算,由医保部门协助办理备案及转诊手续。无法直接结算的,可回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省内异地救治的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免备案手续,其医疗费用由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先行全额垫付,按照参保地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报销。

3、异地生育

疫情防控期间,公主岭市参保人员在异地生育,可在生育结束后携带相关备案材料及报销材料,待复工复产后,如符合规定备案条件,可视为异地生育备案成功。

二、就医指南


(一)疫情防控分流转诊的参保患者就诊流程

1、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低自付”、“双通道药品”参保患者的接诊医院负责联络医保经办部门,将参保人信息更换到该医院,患者直接前往指定的分流医院进行诊治即可,无需患者本人进行有关备案变更。

2、为满足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用药需要,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慢性病处方用量限制已放宽至12周。

3、从定点救治医院转诊的住院患者,免收二次住院起付线费用。仍存在重复收取起付线费用的,由接诊医院负责联络医保经办部门进行处理,多收取费用在复工复产后给予手工报销。

(二)公主岭市疫情期间相关疾病救治定点医院名单

门诊特病定点医疗机构(13家)

1.市中心医院

2.市第三人民医院

3.国文医院       

4.阳光医院

5.拓华肾病医院

6.静馨医院

7.怀德东方医院

8.杏林医院

9.弘仁医院

10.龙宇医院

11.妇幼保健院

12.名泽医院 

13.第一荣复军人医院

门诊慢病定点医疗机构

1.市中心医院

2.市第三人民医院  

3.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各乡镇卫生院

双通道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3家)

1.市中心医院

2.国文医院

3.国药控股四平有限公司岭东路药房

低自付肾病透析定点医疗机构(5家)

1.市中心医院

2.市第三人民医院

3.国文医院

4.拓华肾病医院

5.怀德东方医院

公主岭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业务科室联系方式

征缴科:0434-5069918

待遇审核科:0434-506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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