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行政区域内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的管理,防治城镇水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办证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团体、加工制造、建筑开发、物业管理、医疗卫生、教育培训、洗浴洗车、餐饮住宿、养殖屠宰等一切向市政管网排水的行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 (以下简称排水户),均需办理排水许可证。
二、办证时间
即日起,各排水户须到公主岭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时间要求如下:
各排水户须于2021年12 月31日前办理。
三、相关说明
(一)排水许可证免费办理,有效期为5年。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有效期延续5年。
(二)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申办排水许可证,并由申办单位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负责。
(三)各类在建建筑工程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许可证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建设施工期限。
(四)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五)排水许可证办理程序:窗口受理—材料审查—现场勘验—合格的发放许可证。
(六 )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可以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它事项
(一)办证地址:岭西七路与西公主大街交汇(公主岭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二)咨询电话: 0434—6294718。
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