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美容美发行业营业情况的通告
时间:2020-02-22 19:55:49
来源:魅力公主岭
关于疫情期间美容美发行业
营业情况的通告
公防指[2020]42号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美容美发行业的管理,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美容美发行业需持有效卫生许可证营业。
二、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三、美容美发行业暂时不得开展美容服务,不得开展烫发、染发服务。
四、室内、地面、座椅、台面等要做到按时消毒,定时通风,美容美发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换,毛巾消毒用消毒柜或者消毒药水浸泡,美容美发工具用75%的酒精擦拭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五、美容美发店必须设有顾客测量体温设施及顾客登记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如有顾客体温≥37.3℃需及时向市疫情防控部门举报。
六、从业人员与理发顾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七、不得使用空调(中央空调、单体式、分体式)。
八、禁止聚集性等候,等候区人员间隔不得低于2米,严格控制人数,建议采取提前预约,错时美发避免人群聚集。
九、收费方式,做到微信或支付宝付费,避免现金接触。
如美容美发行业达到标准后需营业,请咨询公主岭市卫生监督所。
咨询电话:0434-6595920
举报电话:0434-6262320
公主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