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后一科——英语考试的结束,2019年高考落下帷幕。在此,祝愿每一位考生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绩,所有的付出都有收获。
其实,没有人能因一次考试赢得所有,也没有人因一次考试输掉人生。但对很多贫困地区的学生来说,高考依然是改变命运的转折点。因此,我们特梳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
根据《通知》,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
招生对象: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
招生学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实施区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报考条件: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要求执行,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或调整至有合格生源的省份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公安类等对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
招生对象: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实施区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报考条件:具体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招生办法:各省(区、市)要综合考虑招生高校实际、实施区域农村考生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的投档办法和录取要求。有关高校生源不足时,要采取多次公开征集志愿、适当降分录取等措施,完成招生任务。
高校专项计划
招生对象: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试点高校。
实施区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条件: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高校要认真总结近年招生情况,充分考虑实施区域基础教育实际和农村学生特点,完善招生办法,增加考生录取机会。鼓励高校结合考生申请情况安排分省招生计划,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有关高校要加强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工作衔接,及时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分省招生计划等报送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高校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录取等工作。4月2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注意事项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9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
有关省(区、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实施区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来源:国务院扶贫办